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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振兴】榆阳:以人才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来源:榆林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2-01 10:36 浏览次数:

榆阳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首批推广的先进典型之一,承担着13个“国字号”试点示范创建任务。近年来,榆阳区坚持把人才振兴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本土人才培养机制,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为抓手,创新打造开展“三段培训”、建立“三项机制”、发展“三个经济”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新模式,有效推动政策、人才、科技、信息、资金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为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探索。


创新开展“理论教学+返岗实践+成果答辩”三段式培训,探索校地合作培训新模式


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重点合作,创新开展“理论教学+返岗实践+成果答辩”三段式培训,首期47名“头雁”顺利结业。办好理论教学“大讲堂”。由20名高校专家教授、10名党政领导、5名基层先进典型负责人组建讲师团,建立专家教授和本土人才“双导师制”,手把手传授“真经”,把课堂从教室搬到田间,精心挑选礼泉县袁家村等乡村振兴典型作为现场教学点,改变以往课堂讲授单一做法,切实解决不愿学、不真学、不深学等问题。用好返岗调研“大练场”。集中教学结束后,学员进行15天返岗调研和实践教学。制定“头雁”引领示范“计划书”,安排“头雁”到5家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等企业进行交流互访,进一步做好理论学习的深化、内化、转化。抓好成果答辩“大考场”。返岗实践结束后,再利用5天时间,集中召开汇报交流和培训成果应用答辩会,评审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头雁”扶持培育的重要依据。通过交流分享和汇报答辩,帮助“头雁”理清发展思路、把准产业方向,形成科学可行的乡村振兴“规划书”。


创新建立“专家平台+政策保障+资金扶持”育后服务机制,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积极搭建平台、出台政策,增强“头雁”发展实力,保障“头雁”带动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共同发展。搭建专家平台。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发展联盟榆阳分会揭牌暨专家工作站签约仪式,成立5个驻企“头雁”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一批专家人才,破解“头雁”发展瓶颈难题。“头雁”发展联盟组建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食品精深加工四大产业集群,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打好帮扶“组合拳”,制定“4+2+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出台“头雁”激励奖励、产业扶持等一系列综合扶持政策,将“头雁”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扶持。开展“头雁”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计划5年内评审初级职称50名,支持“头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和村级后备力量人选,激发“头雁”荣誉感。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全区“三农”领域年投入资金15亿元以上,大力支持“头雁”申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更新技术设备、创建品牌等,开展“头雁”综合考评,对带动能力评定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头雁”,每年分别给予1.2万元、0.7万元、0.5万元奖补,同时可享受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担保免息贷款。向农商行注资1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1亿元,鼓励“头雁”申请小额信贷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引入“金融活水”,为“头雁”发展纾困解难。


创新推动“集体经济+伙场经济+数字经济”共富发展,全面带动小农户共同富裕


充分发挥“头雁”在推动农村改革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带头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业态,带动更多小农户增收致富。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工程,412个村(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链接机制,带动小农户走向大市场。截至2022年底,全区203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20万元,166个村累计分红2.38亿元。其中青云镇郑家川村“头雁”郑志雄,将全村300孔废弃窑洞打造为“栖心川上”窑洞民宿,带动500多名村民就地就业。创新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空闲“方寸地”因地制宜发展伙场(庭院)经济。补浪河乡点石村“头雁”杨镇通,大力发展白绒山羊养殖产业,为周边养殖户提供优质种羊、技术指导等,带动300多户养殖户在家门口发“羊”财。探索发展数字经济。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搭建全区数字农业智慧信息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条信息服务体系。“头雁”申雅君组建陕西榆商农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榆阳惠农公社数字平台,创建“亲情十九里”农产品品牌,建立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整合资源对外统一销售,带领千家万户小农户走向市场。(榆阳区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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