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处非办关于征集榆林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债权申报的通告
2015年9月30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对榆林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乔世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榆阳区处非办负责化解、处置工作;目前,榆林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偿还了涉非债务,请与该公司有关的尚未清偿或者尚未完全清偿的集资参与人及时申报相关权利。现通告如下:
1、 申报期限及地点
1、 申报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2、 申报地点:榆阳区处非办2楼212办公室,联系人:张警官:
18691235616。朱警官:15619956000。联系电话0912-3530544。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集资参与人申报时, 需提交以下材料: 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的借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与榆林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清单 (含本金、支付利息、归还本金以及账户对手信息, 借款之日至申报之日银行流水需保证连续性) 。
2. 集资参与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否则由其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3. 集资参与人若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申报的, 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榆阳区处非办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