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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阳河棚户区改造项目
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来源:榆阳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1 15:38 浏览次数:

榆阳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

2017年3月17日,榆阳河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启动实施。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榆阳河大桥金刚寺(包括糕点厂土峁)、南至秦庄梁沙畔及凌霄塔南五雷沟大巷、西至上郡路、北至榆阳东路东沙沙畔。根据被征收人提供资料,我中心拟对以下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向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依据。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白琪宇 联系电话:0912-3232487

附件:《榆阳河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榆阳河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序号

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被征收房屋位置

备注

1

高文

上郡路五雷沟巷31号

无权属证件

网络编辑:榆阳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