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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法治教育这样做

来源:榆阳宣传 发布时间:2024-01-08 11:27 浏览次数:

近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闫某和曹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并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榆林市第六中学,通过真实案例的审理,让学生们深入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为他们展现法律的严谨和公正,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

据悉,两名被告人利用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多次组织他们进行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他们以笼络、诱惑、恐吓和暴力手段控制这些未成年人,并将盗窃所得的财物大部分供自己挥霍。这种行为致使部分在校学生出现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情况,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也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审理现场,被告人对指控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对该案择日宣判。

“通过这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我明白了法律是什么,也让我明白触碰法律的底线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身为中学生的我们要远离违法犯罪,为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榆林市第六中学学生马君澜说。

“初中生正处于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辨别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不良社会环境、错误家庭教育方式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等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此次通过‘零距离’法治教育,让法治‘看得见、听得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田欣鑫表示。

记者:赵星瑞报道

网络编辑:榆阳区融媒体中心